江苏省2023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7月1-2日举行,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:
1.目前有部分考生尚未打印准考证,请及时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打印准考证,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“注意事项”,准确掌握考试时间、考点地址等信息,提前熟悉考点位置,规划好出行时间和路线,考试当天建议考生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,接受身份核验、违规物品检查等,以免影响考试。
2.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,加强健康防护,考试过程中,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(不得影响考生身份识别)。
3.考生进入考点须主动出示①本人准考证②有效居民身份证件。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,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,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。若本人身份证遗失,可使用“临时身份证”或“公安机关开具的用于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”。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4.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携带0.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、铅笔、圆规、直尺、三角板、橡皮等必需的文具用品(部分课程可带水彩笔、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)。手机、对讲机、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贮功能的设备不得带入考场。如已携带,在开考前应立即放在考场指定位置,否则开考后按违规处理。
5.考前30分钟方可进入考点,开考15分钟后,迟到考生禁止入场,交卷时间不得早于本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,发出考试结束信号后立即停止作答。
6.考生须认真阅读“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”,并在“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”规定栏内签字。开始答题前,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,并按要求在答题卡指定位置正确、清楚地填写准考证号、姓名和笔迹信息采集等内容,信息填写错误、不清,或未按要求填写笔迹信息采集内容的,当场考试成绩无效。考生答题时,要在答题卡规定的答题区域作答,在试卷、草稿纸及规定区域以外的地方答题一律无效,严禁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。
7.考试期间,考场全程录音录像。考生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考试有关规定,诚信考试。如有违规行为,一经查实,将根据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规定严肃处理,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。有组织作弊、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、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及答案、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行为的,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。
8.考试期间,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,接受广大考生监督和举报。请考生不要轻信各种兜售“试题或答案”的诈骗信息,如有线索可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,共同抵制有害信息的侵扰,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。
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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